个人主义还是团队精神
2009-04-05 19:11:02 作者:刘良华 来源:《福建论坛》2006-8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 条
“独立”的本源意义是“孤独”地承担责任,工业文明一直在倡导“团队精神”,“合作”、“集体”,以致个人被淹没在种种“集合”、“整体”中。
这种“集合”有时甚至会演化为某种“集体暴动”或“集体暴政”,比如中国1968―1978年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。
什么是真正的“团队精神”?
真正的“团队精神”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:它尽可能地发挥个人的力量,它尽可能地尊重个人的选择,它不以团队精神为借口动辄取消个人的追求和选择。
真正的“团队精神”意味着:在个人无法解决某个问题时,同伴之间相互配合、帮助。“团队精神”也就是合作精神。所有的合作皆以“不合作”的独立思考和独立承担为起点,所谓“合作学习”,也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:它尽可能地让学生个人思考;它尽可能地尊重学生的选择;它不以“合作学习”为幌子动辄对学生说“同学们讨论一下”。所有的“讨论”以个人思考为前提。在没有个人思考之前,一般不安排讨论。只有当学生个人思考之后,有了发现的惊喜、有了与同伴分享的需要时,只有当个人思考之后,有了困惑而需要向同伴寻找帮助时,才有“集体讨论”的必要。“集体讨论”,当是一件需要谨慎使用的策略。
工业文明所期待的“合作”或“团队精神”,一不小心就演化为压制“个性”的借口,它使人放弃个人的“自由选择”和“独立地承担责任”,甚至一度怂恿人“媚俗”。
当人过于看重“合作”以至于“媚俗”时,哲学界、文学界就开始呼吁关注“那个孤独的个体”。其实是很简单的情理:所谓“合作”或“团队精神”,无不以“独立”或“孤独”为根基。
人原本是“独立”或“孤独”的,人从来就需要独立地承担责任,并因预感到要走向“孤独”乃至望而生“畏”。于是,个人的“孤独”与“畏”便成为哲学世界讨论的基本主题。克尔凯戈尔、叔本华、尼采、海德格尔与萨特,等等,一脉相承。
有独立人格的人是那些能够享受孤独的人。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;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。
害怕孤独的人,常常在人生的关键逃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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